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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山东省2020年上半年发明专利资助的通知

关于申报山东省2020年上半年发明专利资助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全市有关专利权人、山东省专利资助集中兑付单位:

 

按照《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教〔201729号)的有关规定,山东省2020年上半年专利资助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2020年上半年专利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创造资助的范围

 

山东省2020年上半年专利资助,仅限于授权公告日为2020630日之前的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及申请号为2020年的、已取得结论性检索报告的PCT申请,不包括港、澳、台专利(申请)。

 

二、专利创造的资助标准

 

(一)国内授权发明专利:2000/

 

(二)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职务20000/件、非职务10000/件,对同一件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资助。

 

(三)PCT国际申请:职务发明10000/件、非职务发明4000/件。

 

三、申报方式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审查、汇总本区域的山东省2020年上半年专利创造资助的申报,并将有关专利资助材料报送至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申报应当提交的纸质材料

 

(一)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

 

1.《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1份;

 

2.专利证书第一页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职务发明);

 

4.身份证复印件1份(非职务发明);

 

(二)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

 

1.《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1份;

 

2.发明专利证书第一页复印件及公示专利说明书扉页各1份;

 

3.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职务发明);

 

4.身份证复印件1份(非职务发明)。

 

(三)PCT国际申请资助

 

1.《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1份;

 

2.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复印件各1份;

 

3.缴纳规定费用的通知书复印件1份;

 

4.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结论性检索报告1份;

 

5.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职务发明);

 

6.身份证复印件1份(非职务发明)。

 

(四)如专利权人为2个或多个,须提供共有专利权(申请)人的同意书及共有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职务发明)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职务发明)。

 

(五)如收款人单位名称与专利权人名称不一致,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集团关系、名称变更等);个人必须一致。

 

(六)职务发明的纸质材料中《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应盖财务章,其他材料均应盖公章;非职务发明的所有纸质材料均应有专利权人的签名。

 

(七)《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除签名外均应打印。

 

(八)集中兑付单位(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果树研究所)需提交材料仍按既往方式汇总申报。

 

1、国内授权发明专利:

 

1)专利证书第一页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国外授权发明专利:

 

1)专利证书第一页及公示专利说明书扉页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PCT申请:

 

1)申请和缴费通知书复印件;

 

2)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结论性检索报告;

 

3)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集中兑付单位(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果树研究所)均应提交《山东省专利资助资金单位银行转账汇总表》纸件和电子版,纸件须加盖财务章。

 

五、受理时间

 

即日起工作日期间均受理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期另行通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人:李          

 

联系电话:8266601  8519155

 

    址:东岳大街439号市场监管局203

 

    编:271000

 

附件:附件1.山东省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表.docx

 

附件2.专利权共有人同意书.docx

 

20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