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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的通知

各企业、专利权人:

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专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市监发〔2020〕11号)的有关规定,现启动申报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范围为授权公告日为2020年7月1 日至2021年6月30日之间的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包括G20成员国、新加坡及欧洲专利局)。

二、资助标准

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每个国家每件职务发明资助标准为 20000元/件、非职务发明专利资助标准为10000元/件,对同一 件发明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

2.专利证书第一页复印件、公示专利说明书扉页复印件及 专利证书的中文译文;

3.申报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非职务发明);

4.专利权共有人同意书(附件2,专利权人为2个以上的需提供)。

上述材料纸件均需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职务发明)或由申报人签名(非职务发明),一式两份报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管科。

四、有关要求

1.申报人须提交《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纸质材料和电子版(word格式),纸质材料除签章外均应打印,电子版需按照“申报单位(个人)+申报表”的格式对文件命名。

2.收款账户名称与专利权(申报)人名称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