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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高企认定八大认定条件详解

01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注意事项:

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业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或营业执照。

02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注意事项:

无需近三年授权,有效即可, 注意需要企业收入相关。

知识产权种类:

类评价知识产权:

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类评价知识产权: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类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知识产权相关要求:

注册要求: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

有效期要求: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知识产权归属: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

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或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如选择不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需提供:

1.企业获得的授权知识产权证书及最近一次缴费证明,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

2.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3.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需提供其权属人同意该企业使用本知识产权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声明,所有权属人需加盖公章;

4.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的,需其他权属人出具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

5.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的摘要等)。

03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及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04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

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比例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情况等。

注意:

科技人员没有学历、职称等要求。

05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相关证明材料:

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近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鉴证)报告等。

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鉴证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报告首页须带有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备案的二维码和报告编码,申报企业支付审计报告费用的发票留存备查。

06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技术领域》规定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总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

相关证明材料:

1.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2.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鉴证)报告。

 

07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四项指标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知识产权(≤30分)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对设施产权分界点(计量表、阀门等)后至用户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企业成长性(≤20分)

1.净资产增长率

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2.销售收入增长率

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

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为负的,按0分计算。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相关证明材料:

1.净资产增长率: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2.销售收入增长率: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08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无须提供证明材料。